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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2-09-27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大连理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至2023年入学前,下同),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二、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

非全日制,学制三年。学费按照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收费公示(2022年09月更新)-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网址http://info.dlut.edu.cn/info/1312/12628.htm)。

三、招生人数及专业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40人(最终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确认

考生请于9月26日-27日、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期间,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选择指定的报考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招生办)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2023年辽宁省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以下全部材料扫描件(材料压缩包命名格式:单独考试-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yuguishu@dlut.edu.cn)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人员证明须明确单位同意报考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籍学历认证书》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发表的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业务骨干证明;

5)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须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职称证明材料)(推荐书模板请见附件2)。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未经网上报名,或已网上报名但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以准考。未按要求向我校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核不合格者不予以准考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212月24—25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考试地点为准

2)初试科目:①政治理论;②外国语③数学;④业务课。

3)单独考试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考试大纲请见附件业务课考试大纲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3/12920.htm

2、复试

复试时间预计在20233月,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部(院)网站通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3。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考生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其他说明

1、考生在报名时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3、其他事宜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301

电子邮箱:yuguishu@dlut.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教楼610房间)

邮政编码:11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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