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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章程

2018-11-21 

 

诚挚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招生信息如下:

一、招生专业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招生专业和《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报考。

二、学习方式

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三、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研究生,还应符合我校内地(祖国大陆)2019年招收相关专业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二)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博士招生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查询网址:

5、硕士初试科目查询网址:

6、硕士考试大纲查询网址:http://gs.

7、招生导师的个人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师个人主页查询:http://faculty.

五、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均应在2019年1月10日前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查看各报考点网上公告及通知。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老师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老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老师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老师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五)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六)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考虑到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

2、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3、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建筑设计”等科目为6小时)。

(二)初试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4日9:00-15:00进行。

初试地点由各考点统一安排,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由我校自行安排。

(三)复试

通过我校初试分数要求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要求详见 《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后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新生报到时,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制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制为2年-3年,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生的学制为3年-5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与内地研究生一致。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考试科

邮编:116024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传真:(0411)8470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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