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我校接收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能够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19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良好,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受纪律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有专业(不含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查询网址http://gs.,专业学位型硕士招生专业查询网址http://gs.。
我校鼓励推免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学科、专业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力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结构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环境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
三、申请流程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对于已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推免生,须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拟接收的院系和专业要求尽快申请我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将对先申请者优先审核确认,额满为止。未按各院系规定时间申请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四、复试与录取
具体的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办法、录取政策等事宜详见我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发布的接收推免生办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于2018年10月24日前向我校各学部(学院、部)、校区招生负责老师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一)。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六、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等参看招生专业一览表:http://gs.。
七、学费与奖助政策
1、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公示》。(网址:http://info.)
2、我校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所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均能获得二等及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此外学校设立优秀推免生奖学金,奖励金额2万元/人,用于奖励优秀的推免生新生。
八、其他说明
1.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计划将根据推免生实际报名人数增加或减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无效。
(1)申请者提供的各项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2)本科期间受到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者;
(3)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3.若在我校接收推免生期间教育部发布新的文件要求,则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请各位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通知。
九、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刘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联系邮箱:liuyihang@
办公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