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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处对外宣传工作规程(暂行)

2017-12-05 

 

为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处对外宣传工作,经资产管理处处务(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此工作规程。

一、“学校要闻”和“综合新闻”

(一)学校要闻

“学校要闻”是指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出席活动的新闻。此类新闻要至少提前1天向宣传部预约报道,由宣传部完成稿件并发布,资产管理处配合提供相关素材。

(二)综合新闻

“综合新闻”是指有学校领导出席活动的新闻。发布流程如下:

1.素材收集。有关科室信息员将新闻稿初稿、相关图片和文字等素材报请分管处领导审定后送综合办公室。

2.领导签发。综合办公室对新闻稿初稿进行审核,形成终稿后报处长审定。

3.正式发布。处长签发后,经宣传部网上审批在学校主页予以发布。

二、大连理工大学微信公众号

发布流程如下:

1.素材收集。有关科室信息员将资产管理处成效显著、获得师生良好评价和喜闻乐见的工作信息进行梳理,形成信息稿并征求资产管理处信息通讯工作小组其他成员意见。

2.领导签发。各科室信息员将拟发布的信息稿以签报形式报分管处领导审定。

3.正式发布。处领导签发后,商请宣传部在大连理工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

三、资产管理处网站

1.素材收集。各科室信息员要及时梳理本科室的工作动态或工作成效,形成新闻稿或信息稿,并征求资产管理处信息通讯工作小组其他成员意见。

2.领导签发。各科室信息员将拟发布的新闻稿或信息稿以签报形式报分管处领导审定。

3.正式发布。处领导签发后,在资产管理处网站发布。

已在“学校要闻”“综合新闻”和大连理工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新闻或信息,要及时在资产管理处网站上转发。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信息员要重视梳理本科室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及时完成相关稿件的撰写,每学期结合本科室工作至少发布一篇稿件。处领导和信息通讯工作小组成员要层层把好“内容关”和“政治关”,保证文稿的高质量,未经处领导审定不能随意发布。

 

附件:资产管理处信息通讯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资产管理处

                                                                           2017613

 

附件:

 

资产管理处信息通讯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赵博

成员:彭闻、宿莹、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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